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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有哪些

2024/6/28 0:27:03发布106次查看
我国民诉法对诉讼时效有一定规定,诉讼时效进行中其中某一阶段发生中止的情形,法定事由的出现致使权利人无法使用请求权,那么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有哪些
(一)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所有权确认等物权请求权;
(二)停止侵害请求权、消除影响等债权请求权;
(三)基于身份关系发生的请求权,例如抚养费、赡养费、离婚、解除收养关系等请求权;
(四)基于财产共有关系的共有物分割请求权;
(五)基于相邻关系发生的请求权;
(六)基于储蓄存款、债券关系发生的请求权;
(七)非财产性质的保护人身权的请求权。
二、什么财产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诸如继承权,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请求权,返还财产的请求权,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的请求权,物业费缴付的请求权等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
法律依据:根据我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通常可划分为4类:
(一)普通诉讼时效:即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期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3年;
(二)短期诉讼时效:下列诉讼时效时间为1年;身体受到伤害赔偿的;延付或拒绝租金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三)特殊诉讼时效:特殊诉讼时效不是民法规定的,而是由特别法规定的诉讼时效;
(四)权利的最长保护期限。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超过20年的,法院不予保护。
三、诉讼时效不适用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吗?
诉讼时效适用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暂时停止仲诉讼时效的计算,是为了保障当事人权利的正当行使,发生意外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权利无法继续履行能够申请时效中止。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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